团伙盗窃原油150多吨,主犯、从犯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 - 烟台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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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维权顾问

地区:山东 - 烟台

你好,涉嫌盗窃罪,具体定罪量刑视所盗油的价值确定。主、从犯的量刑情节如下,根据《》第条、第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17-07-13 17:2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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