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在他们公司的财务部工作,有时候会吃一些回扣,现在被公司发现就把他起诉到了法院,说要判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什么确定罚金数额?

山西 - 吕梁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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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答疑法务

地区:山西 - 吕梁

根据《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2020-05-30 17:56: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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