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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江苏 - 常州 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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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苏 - 常州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4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3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是职工单方面所为,其有更好打算或者准备跳槽的,应该提交向单位申请。在书面的解除合同申请书中,简单表明解除的原因及实际情况,对解除后单位要履行的义务作出规定。单位人事部门拿到后,会交给单位领导审阅,同意的,办理离职手续

2020-05-26 16:4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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