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妹妹一直都情绪非常的低迷,我和她谈心才知道她在学校一直都处于被人辱骂攻击的情形,那么像这种情况,如果我要替我妹妹以诽谤侮辱等罪行向有关人员进行追责的话,具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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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人身”,具体实义是指人的生理性身体,包括人的生命,它与“人格”在语义上存在严格的性质区别。
2、所谓“攻击”,是指物理性、生理性的动作行为,把它代替“诽 谤、抨击”显然是一种过度诠释。也就是说人身攻击与生命威胁是同等性质,完全不同于人格侮辱、人格诽谤。
3、所谓“人身攻击”,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法律上称之为侵犯名誉权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损害赔偿、赔礼道歉。
3、每个人都有人身权,包括身份权和人格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而身份权包括了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

2020-05-21 19:4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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