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是1年吗

湖南 - 郴州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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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辩护团队

地区:湖南 - 郴州


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1年。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所以说当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一年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消灭了,而不是合同订立之日起或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算。

2020-05-21 00:01: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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