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跟人合伙开了个店,结果没开多久,她们的店被告侵犯商标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然后她们不知道是假的,因为东西是别人介绍的,这种会不会构成犯罪?

陕西 - 渭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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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维权顾问

地区:陕西 - 渭南

构成要件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2020-05-15 00:1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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