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父亲是在我们协商离婚的过程当中意外离世的,因此我们离婚的事宜往后推了一下。男方继承到的遗产是否还算是我们的共同财产的呢?

吉林 - 通化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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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律助手

地区:吉林 - 通化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以为内夫妻是在办理离婚的期间,实际上并没有离婚,因此,双方仍然能够继承遗产。

2020-05-12 13:3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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