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新疆 - 塔城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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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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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
1、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 到时间点b 的时间。
2、若判决为实刑,则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交付执行(设为时间点c),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此状态一直持续到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释放日设为时间点d),则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c到时间点d,只对被告人被执行的刑期进行赔偿
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如果在司法案件之中出现了误判或者错判的情形导致受害人遭受不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那么受害者可以向国家赔偿机关提起相关申请,要求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会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损失来进行判断。去司法机关会对案件进行重审,找到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2020-05-08 00:02: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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