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生意合作伙伴前段时间问我借了20万元,当时说好给我五分利息,一年后连本带利全部还清,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本金也没还我,利息也没有收到,我问他后他一会说给我汇款,一会发给我电子汇款单,到现在为止我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这算诈骗吗?

安徽 - 淮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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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的计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息推定无息推定就是对当事人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在合同法施行以前,基于保护贷款人的利益,都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但是合同法对此作了根本性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利息没有做未约定的,不计算利息。
2、合理利率所谓合理利率,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第211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这些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2020-04-22 12:1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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