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我就和他提出了离婚,两个人当时是协议离婚的,并在协议里面写了财产的分割问题,可是离婚之后没有多久我就发现。在我们婚姻存续期期间,他就给那个女人买了一辆车,我现在想要出去分割财产,我们之前的那份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可以撤销吗?

河北 - 保定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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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谈判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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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20-04-18 01:1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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