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在老家的马路旁边修建了一套两层楼的房子,当时这房的地是从正而八经从政府那里批来的,但是就是没有去办理房屋产权证,今年政策下来说要把房子给征收拆迁做他用,这房子属于合法建筑吗?可以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吗?

湖北 - 黄冈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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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黄冈

属于合法建筑,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上面已经提到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房屋所有人(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并未对抗任何其他人员、单位的合法利益。他在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时,也不必责令其到房产部门补办房屋产权手续(因为该房屋三证齐全,房产部门必须予以办理)。但是对其缺失房屋产权证这一事实,也应适当予以处理,即在补偿安置费用中,比照办证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

2020-04-16 18:25: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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