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因为涉嫌一起诈骗罪已经被我们当地的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那么一般多久会做出是否需要逮捕的决定呢?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山东 - 临沂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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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法务

地区:山东 - 临沂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0-04-13 12:4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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