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最近在一家百货公司找到份服装销售员的工作,入职时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资,谁知道最近店里生意不好,老板竟然拿货品充当应付工资发给大家,这么做合适吗?

吉林 - 白山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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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法务维权

地区:吉林 - 白山

关于劳动者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2020-04-11 14:5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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