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4s购了一辆汽车,今天交付时发现车辆是去年6月份生产的,是否可以认定4s店存在消费欺诈,我是否可以向4s店主张退一赔三的赔偿标准?

广西 - 玉林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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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夸大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对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介绍不真实,作出虚假或者使消费者误解的宣传。
2,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消费欺诈行为包括: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2020-03-31 17:2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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