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由于夜间视线不佳躲闪不急,与另一辆迎面开来的机动车发生相撞,造成车辆受损,人员受伤,交警认定各占责任50%,哥哥的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应该承担什么赔偿责任?

陕西 - 榆林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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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 - 榆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0-04-13 23:0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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