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得了恶性肿瘤连续治疗了半个月没效果在医院去世了,婆婆留下了一套房子和一笔存款,生前婆婆也没有订立遗嘱,老公他们是两兄弟,小叔子在广东那边定居安家了,这个遗产如何继承分割?

黑龙江 - 佳木斯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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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谈判法务

地区:黑龙江 - 佳木斯

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0-04-04 16:1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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