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借了一笔钱给我的朋友,打了欠条,但是最近他改名了,那么这个欠条是没有更改的,这个欠条是否还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呢,我应该怎么主张债权

山西 - 长治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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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维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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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的债权人是曾用名,如果有证据证据是认可的。借款人又失联了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诉讼时效是两年。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04-03 21:4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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