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晚上下班回家后,被人持刀抢劫,回到家后我立马就报警了,报警时多次向警方强调对方是持刀抢劫,但警察说这不属于抢劫罪加重的情节,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 - 邯郸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伊春法务

地区:河北 - 邯郸

你好,持刀抢劫的,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20-03-23 17:15: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邯郸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