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别人有债务纠纷,对方欠我工程款叁拾万元,我今年起诉到了本地法院,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如果对方仍拒绝还款,该如何处理呢?

陕西 - 宝鸡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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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答疑法务

地区:陕西 - 宝鸡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020-03-20 05:3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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