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把钱借给我的一个同学,可是他们一直不肯去还款还一直去转移他们家里的财产,我们作为债权人可以去撤销的吗?行使撤销权有哪些的情形呢?

辽宁 - 沈阳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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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法务团

地区:辽宁 - 沈阳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0-03-16 19:50: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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