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口角后来,引发打架,他先动的手,但是我只是轻伤,并且对方进医院了。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啊?承担的话,按什么程度算啊?

广西 - 柳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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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法务

地区:广西 - 柳州

如果年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将会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情节不同可能触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致死,故意伤杀人等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0-03-05 16:4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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