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一家公司里面做财务人员,前段时间他的家里发生了变故急需用钱,于是朋友便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他们公司三万的财务来应急,都已经超过三个月了并没有把这笔钱及时归还,朋友的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吗?

陕西 - 咸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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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 - 咸阳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你朋友的条件已经达到了挪用资金罪。

2020-01-16 20:0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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