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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 郴州
效力是没有问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如果根据日常生活法则或者常识可以推断出来的事实,不用举证。你的借条上,借款日期要晚于还款日期,显然还款日期属于笔误。不过,你最好还是要求借款人更改,避免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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