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一个工程公司上班的,我们是有劳动合同的,可是公司一直拖欠我们的工资,3个月没有发放了,还有我们的加班费问题的,那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吗?有那些途径去维权?

云南 - 曲靖 涨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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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维权法务

地区:云南 - 曲靖


一,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工资的,属于拖欠工资,对此您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对此,您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只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同时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一种是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并且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要求单位补发工资的,并且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单位补发工资。如果单位不听从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补发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及时补发了工资的,那么您是不能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或者您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工资,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两者相比之下,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比提起劳动仲裁,所花的时间更短,效率更高。第二种是您不仅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同时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在确定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后,那么单位需要补发工资,并且按照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第
二,就您所掌握的证据来看,劳动合同的存在可以证明您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要求补发加班费的,您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加班的事实以及加班的时长,以便于加班工资的计算。至于证据是否充分,这完全是由仲裁员进行判断的,我们无法回答,但是相对而言,我们认为您的证据还是比较充分的,具体的裁决,我们无法预测。

2019-12-28 23:4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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