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和另一家公司有业务上的往来,然后再承揽合同当中作为定作人,是不是可以任意解除合同呢?那么承揽人造成的损失是不是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我是做一层,对方是做二层。

山西 - 忻州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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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忻州


一,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任意解除合同,承揽人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承揽人不能任意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定作人由此产生的损失。第
二,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不做二层,但你做一层的费用对方应当支付,且你因准备做二层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2019-12-26 11:4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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