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是每个月20号给我们家里送货的,这次他推迟到月底,我这边的物料不足,损失了几万块,属于他的违约,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

江西 - 南昌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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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法务团

地区:江西 - 南昌

你好!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2019-12-25 07:1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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