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老板欠我工资不给,我就绑架了他的女儿,但中途没有成功,被他女儿发现,我就跑了,我害怕想去自首,这算犯罪吗?会怎样处罚?有何依据?

山西 - 大同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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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大同


1、仍然涉嫌犯罪,还是绑架罪;不过属于犯罪中止,或者是未遂。
2、应当减轻或者是免除;也可能是从轻处罚
3、依据是,《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

2019-12-17 20:5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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