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宝宝之前生病了送进了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但是医疗机构在治疗的过程中不当致使宝宝左肾缺失,但是没有发现。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过错?对于法律规定哪三种情形推定医疗过错??医疗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孩子带来的伤情能否要医院承担责任?对于赔偿的项目都包括哪些?

黑龙江 - 哈尔滨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合同纠纷仲裁法务

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你方举证医院有过错。如果确实是医院产检不当致使宝宝左肾缺失没有发现,医院负有过错。
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你方不用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诊疗的医务人员。
5.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19-11-27 06:49:2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哈尔滨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