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了一个男朋友,我不知道男方刚和前女友分手,他那前女友一直再说是我的原因造成他俩分手,跑到公司里来闹事骂我是小三,搞得我在上班都特别没面子,可以告对方侵犯了我的名誉权,要求承担赔偿吗?

陕西 - 渭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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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法律通

地区:陕西 - 渭南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公民因名誉权受到算还的还可提起精神损害

2019-11-25 12:1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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