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跟着他朋友一起去工厂打工,我孩子才15岁了,暑假想赚点钱,我就没阻止他,现在我孩子辞职被他老板克扣工资了,他老板这种做法是否不合理的呢

吉林 - 四平 子女抚养
1位律师回复

张掖维权顾问

地区:吉林 - 四平

你好,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允许的,你可以在30日后直接走。用人单位有克扣工资的行为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19-11-07 02:36: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四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