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有人上门讨债,说我老公跟他借了几万块,欠条上写了用货车做抵押,我完全不知道有这回事,借款人确实是我老公的名字,但我们前两个月刚刚离婚了,我有义务归还这笔钱吗?

辽宁 - 阜新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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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笔比较大的资金,出借方有义务说明其资金从哪里来,通过什么方式,在什么地方给了对方。
其次,如果借款人是单位公章印,可以认为是公司借款。如是你老公签字并且你老公是法人代表的情况下,这笔钱由用于公司业务的话也可以认为是公司借款。写明用货车抵押,但没有在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无效。
最后,如果此资金没有用于家庭,你也不知道有这笔资金,另外公司营业期间也没用公司盈利用于家庭生活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2019-09-08 15:5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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