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在三十年前强奸了我们的小女儿,我们当时就去公安机关报了案,并且相关司法机关已立案,但是一直没有抓到,这是不是可以被终身追究的?

陕西 - 西安 强奸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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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民事法律方面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时效为二十年,若你没有根本性的特殊理由,一般应定不诉讼时效已过,民事法律将不再维护你的权利;若是刑事法律方面的问题,如涉及故意杀人,强奸、投毒、爆炸等,三十年前相关司法机关立案,只是犯罪嫌疑人逃脱没有被绳之以法,那是将被终身追究的;若是三年以前的盗窃、诈骗等案件,因时间太长,当时司法机关已不知晓,那就应定为刑事追诉时效已过,就不再追究了。如犯盗窃罪应该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过了五年都没人知晓,那就不再追究了。但若失主报了案,公安机关已立了案,那仍是要被追究的。

2019-09-01 23:2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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