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这边是欠我一笔借款的,他把自己的房子赠与给他的妹妹,我去代理他行使撤销的权利可以吗?他要去转移自己的财产,是不是我可以请求法院去撤销这个行为,那这个撤销费用谁来承担?

贵州 - 黔南 房屋买卖
1位律师回复

吉林市维权顾问

地区:贵州 - 黔南

王某这边是欠我一笔借款的,他把自己的房子赠与给他的妹妹,我去代理他行使撤销的权利可以吗?他要去转移自己的财产,是不是我可以请求法院去撤销这个行为,那这个撤销费用谁来承担?

王某将房屋赠与其妹妹的行为是可撤销民事行为,你可以代理孩子行使撤销权后,王某的赠与行为才无效。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19-08-23 15:15:3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黔南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徐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