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是开网店的,因为一些事情跟一个客户发生纠纷,结果对方是恶意差评了,现在导致我们店里名誉受损了,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吗?

陕西 - 咸阳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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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是开网店的,因为一些事情跟一个客户发生纠纷,结果对方是恶意差评了,现在导致我们店里名誉受损了,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吗?


1,首先,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公司法人是有名誉权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问的解答为: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可见,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与认定其他侵权行为一样,应当从四个要素入手,即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包括诽谤、诋毁等;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如果你们机构空气质量有问题,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应采取像这种极端方式去维权,因为,以这种方式维权,亦严重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致你们的名誉遭受一定影响。你们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019-08-18 22:56: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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