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被某个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勒索的原因给予了他财务,但是我没有获取不正当的利益,那么我的行为构不构成行贿罪?那么这个勒索我的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吗?

浙江 - 台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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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法务

地区:浙江 - 台州

你好!可以举报或控告。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但勒索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  依据我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019-07-31 08:4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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