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了别人的遗物,难道就必须得物归原主吗?我放学之后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了一个手机,当时我捡到了之后我就拿回家了结果到家之后那个手机的主人打来了电话,他要求我必须得乌龟原主如果不还的话,就会侵占罪高,怎么可能?难道捡到别人东西就得必须,物归原主才行吗?

甘肃 - 庆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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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 庆阳

我国民法通则有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而将地上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拾到者归还失主就是他的义务,而失主索取失物则是他的权利(在归还过程中造成的支出应由失主承担)。 而对于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的行为,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9-07-18 02:5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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