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的公司买了一座写字楼的一个单位,在与卖方签的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里约定,其建筑面积是310.45平米,卖方应于2015年10月8号前交付房屋,并在房屋交付后30日内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合同签完,我朋友的公司就支付了全款。今年,我朋友公司得知所购房屋实测面积比合同少了10.15平米,误差比达到3.3%。想了解这种情况,我朋友是否应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因面积误差而多付的费用。

云南 - 红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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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纠纷维权

地区:云南 - 红河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019-06-29 16:3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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