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不予立案通知是什么时候呢?我姐在KTV卖酒,现在被怀疑组织卖淫被抓了,我姐只是勤工俭学,没有参与犯罪,已经拘留三天了,警察说证据不足就可以不立案,什么时候下达不予立案通知呢?

四川 - 广元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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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洞察法律助手

地区:四川 - 广元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019-06-02 16:3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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