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与对方公司签订了合作的相关合同,合同的合作期限是五年,现在才是第三年,对方突然要与我们终止合作关系,对方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我们公司是否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广东 - 中山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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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诉讼法务

地区:广东 - 中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9-05-15 12:3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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