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领导让人做假账,收受贿赂,挪用公款为自己买车买房,收受贿赂后用职务之便为一些企业开后门,这样会构成犯罪呢?如果构成犯罪,又该怎么判刑呢?是否是按贪污金额多少判刑呢?

湖南 - 湘潭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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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法律顾问

地区:湖南 - 湘潭

这个至少构成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19-05-10 05:1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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