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是我们镇上派出所的民警,工作中无意间知道了一个人的隐私,当时急用钱急昏头了,就向对方敲诈勒索了1万元,被抓后非常后悔,主动坦白,也积极退赃了,可以适用缓刑吗?

西藏 - 日喀则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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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 - 日喀则

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amp;lt;关于对敲诈勒索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amp;gt;的通知》中的规定:
一、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二、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三、对下列敲诈勒索、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一)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三)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四)属于共同犯罪情节严重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五)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因此,敲诈勒索一万元,一般不适用缓刑,但如果有自首或者立功等法定减轻情节,则可以适用缓刑。

2019-04-06 11:0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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