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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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一个干洗店的,合同2015、我想问这样的情况我通过取证证明他一直无开门多长时间才能把他在店铺里面的东西搬出来而不违法。我已经向派出所那边登记留了案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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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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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一个干洗店的,合同2015、我想问这样的情况我通过取证证明他一直无开门多长时间才能把他在店铺里面的东西搬出来而不违法。我已经向派出所那边登记留了案底了。

租赁合同到时不续约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两方时常也不会特意再次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借房,房东照常收租。     这样的做法,让众多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可否有效。其实大可不必疑虑,当租赁合同到时后,两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议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两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商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时限改变为不定期。两方在予以另一方合法的时间后,都能够任意提议解除租赁合同结束两方的租赁关系。    如果不愿租赁合同的时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时限期满前,及时提议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再次商定明确的租赁时限。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时后,不是自动续约的,若两方未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又未提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赁合同。

2019-03-07 02:08: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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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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