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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流动人口若想从常驻户口所在地离开,前往新的居住地进行居住和办理居住登记的话,必须要满足长达半年以上的要求,并且满足其中任何一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连续就读这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项,才能在新居住地成功申请到居住证。 其次,我们强调,居住证的申领是采取完全自愿的原则。 每个人只对应一张居住证,也就是说,每位流动人口仅能在一个居住地进行居住证的申领。 最后,我们需要提醒大家,在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时,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在流管平台内完成居住登记已经持续超过半年以及满足上述提到的三个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手房东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解析: 与二手房东所签署的租赁合同,如已得原房东许可,该合同将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来说,如果在原房东与二房东之前达成的租赁协议中,原房东已经明确表示授权二房东进行房屋的再次出租,那么据此签订的转租合同便会依法得到认可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如果原房东在此前提下明确表示不支持此类转租行为,那么租房者与二手房东签订的租约便可视作无效,同时,任何因此而产生的争议都将会交由法院来作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的天台属于谁的
解析: 高层住宅楼宇屋顶所在区域在所有权划分上应为全体产权人共享之财产,亦可称为业主共用部位,依照法律规定,该地域原则上无法被赋予至该栋楼宇顶楼的产权人作为专属使用权范畴内。 此外,位于楼顶天台上方的空间无疑也应当归属到各楼层所有者所共同拥有的区域范围之内,该区域的占据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等问题都应由全体产权人共同行使和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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