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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小平律师伊春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有顾问单位经验 | 丰富的专业经验
简历:石律师,黑龙江联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民事(如合同纠纷、物权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案件,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耐心细致的沟通方式,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石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法律文本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石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心,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的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需要经常出庭、往来于检察院、法院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解答!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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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银成律师伊春区 当前在线
优势: 丰富的专业经验 | 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简历:宗银成律师,现执业于黑龙江联合律师事务所,2005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本科专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曾担任社会行风监督员,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和奖励,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宗银成律师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在二十几年律师工作中参与承办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博学敏思、业务精湛,对承办的案件精益求精,既能从宏观上把握案情,分析案件,又能从细微处找出症结所在.业务领域涵盖了合同纠纷、遗产继承、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刑事辩护与代理、医疗纠纷、公司法律顾问事务等,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各类专业知识,并逐步向专业化发展。 在工作中奉行“诚信、专业、公正、热情”的理念,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专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合同纠纷、暴力伤害、刑事辩护、仲裁、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债务债权、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经济纠纷、知识产权等。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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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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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退出方式有哪些
解析: (一)股权转让机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可以利用股权转让这种方式来实现撤资退出的目的。股权转让可分为内部转让以及外部转让两类方式。具体而言: 1.股东间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们有权将其持有的所有或部分股权进行自由地互相转让。 2.对外转让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当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时,需经过其它股东过半数的同意方可生效。在此情况下,股东需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余股东股权转让事宜,并征求他们的意见。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天内,其他股东没有给出明确回复,则视作同意转让。 然而,若超过半数的股东表示反对,那么这些反对者就必须购买拟转让的股权;如果他们选择不购买,也将被视为同意转让。 此外,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特别规定,则应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二)退股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欲退股,必须满足《公司法》中所规定的三种法定退股情形。以下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的详细说明: 1.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且这五年内公司持续盈利,同时又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或重大资产转让等行为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已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但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得公司得以继续存在的。 在股东会会议通过上述决议后的六十日内,若股东与公司未能就股权收购事宜达成协议,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清算组成员一般为几人
解析: 在大部分情况下,清算组成员人数均不得少于三名。是否被批准成为清算组成员的关键在于《股东会决议》的结果,而最终清算报告则将由专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起草和出具。事实上,清算小组的主要职责仅仅是协助和督促清算工作能够按照正常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顺利地予以完成。若面对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清算组成员就应该由全体股东组成;如若是股份有限公司,那其清算组成员则应当由董事成员或经由股东大会确定的有关人士组成。另外,在办理注销手续之前,对于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还需考虑企业自身的组织形式,具体情况如下: 1.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全体股东都应参与到清算小組中来。 2.若为股份有限公司,则清算组应当由董事成员或是由股东大会根据特定安排所制订的相关人士担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欠款多少钱能立案
解析: 在法律上,关于欠债的款项额度并无限制规定,无论多少数额均可启动立案程序。 1、仅涉及金钱的债务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债务人被司法机关逮捕; 2、在借款未按约定偿还的情况下,追讨拖欠之债务,其数额的大小并不影响当事人发起诉讼的权利; 然而,鉴于借款者务必尽快向裁判法庭提起诉讼以确定其还款义务,一旦逾期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那么该债权人将丧失有效胜诉的机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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