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地拆迁律师回复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若您所在的单位政工干部能够为您开具相应证明材料,那么您就可以在公务员的试用期内申请离职并前往组织招考的人事部门流动科进行详细的辞职手续办理工作。 此外,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您必须等待因辞职而离开岗位的三年期限届满之后,才有资格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 在此期间,请慎重考虑是否需要通过辞职去逃避期满考核不达标被退回原单位的后果,因为这与正式公务员被辞退对自身前途产生的影响相同,会导致您在五年内无法参与任何形式的公务员考试。 针对这种状况,我建议您审慎权衡利弊,不要轻易选择辞职这条道路。 更适当的做法是,在顺利完成试用期并通过了考核后,您应以非试用期公务员的身份报名参加中央直属机关公务员考试(通常情况下,各个省份都不会允许已经具备了公务员职务的人士再次参与报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条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一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一处宅基地能否分2户
解析: 在政府机构中,对于房屋是否能够租赁的问题,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明确授权及审批。 具体来说,不管是事业型还是各类服务性团体的行政机关,如果想要出租或者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活动的话,都应该上报给同级别的财政部门或者直接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审查和批准。 没有得到官方许可证之前,任何机构都不能私自出租或者对国有机动车进行对外投资的行为。 现在,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农村关于老年人申请居住房的具体条例: 首先,每家每户最多只允许保有一处宅基地,而且这个宅基地的面积不应该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设定的标准范围之内。 接着是建房方面,要求所有住宅建造都要符合所在乡镇的整体土地利用布局规划,并且尽可能地使用原有宅基地以及村内的闲置土地资源。 其次,农村居民所申请的住宅用地,需经过所在辖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之后,还要提交县级人民政府进行最终的批准;这里面涉及到占用农田用地的情况,也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必要的许可手续。 最后,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居民在出售、租赁住宅后,如果再次提出新的宅基地申请,那么将会被拒绝接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农田强制建污水处理池合法吗?
解析: 首要事项是,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是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的。 根据我国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这些规定极为详尽明晰。 接下来,务必注意到,并非所有的土地都被标为基本农田,您所提出的情况可能涉及的是一般的耕地上建造污水处理设施这一环保工程,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水利工程。 对于此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必须拥有相应的环保资质方能承担项目实施任务。 提到的水利工程,则主要是致力于可调控和调配自然界中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并达到减少灾害,造福社会的双重效益的大型建筑项目。 依照特定的标准,我们通常将其称之为“水工程”。 而水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虽然自然供应的形态与人类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但唯有通过大规模地修建水利工程,方能有效地控制水流方向,预防洪涝灾害发生,同时进行水资源的高效调节和合理分配,进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产所需用水。 由于水利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作中需构建大坝、堤防、溢洪道、水闸、进水口、渠道、渡槽、筏道及鱼道等各种不同类型的水工构筑物,以此来达成预期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业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污染水体。这个法律要求对畜禽粪便进行妥善处理。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化粪池建设应当符合上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规划。这是化粪池建设的直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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