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孩子出车祸死亡,起诉七岁孩子要求赔偿,一审法官以大带小,带出带回判决七岁孩子赔偿?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七岁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后果一般由监护人承担。对于四岁孩子出车祸死亡的事故,如果七岁孩子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没有尽到合理的照顾义务,那么其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事故主要是由于其他原因,如车辆驾驶人的过错等,那么主要责任应由车辆驾驶人承担。建议双方家长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和判决。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