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安市人今年63岁离婚多年儿子归前妻双方断绝来往。我也无房无收入,符合特困,救助供养吗?
[律师回复]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能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条件。在中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主要针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您作为63岁的老年人,如果确实无房无收入,且与儿子断绝来往,可能属于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人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将对您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符合条件,您将可以获得相应的救助供养。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他们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指导和帮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