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土地承包马上到期了,下一轮承包要求户口不在本地的城市户口要收回原来的承包地?
[律师回复] 你好。你提到的这个情况,我理解的核心问题是:子女十年前把户口迁到了城里,现在村里说下一轮土地承包时,户口不在本地的城市户口就要收回原来的承包地,这个说法对不对。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村里的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根据2019年修订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家明确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简单说,就算子女户口迁到了城里,只要他们自己没主动把地交回村里,或者没有按自愿有偿原则转让给其他人,村里就不能强行收回。而且,你说的“30年承包期马上到期”这个时间点很关键。按照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会再自动延长30年,并不是重新分地、收回重分。也就是说,原来你家承包的地,在承包期内不会因为户口迁出就没了,到期后也会继续延包,除非你家已经彻底没人了或者自愿放弃。但这里有个细节需要确认:你说的“子女”是单独把户口迁走了,还是全家都迁走了?如果家里还有其他人(比如你本人)户口还在农村、还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那么承包地就是以“户”为单位继续保留,子女的迁出不影响。即便全家都迁到了城市(包括设区的市),只要你们没有主动交回承包地,法律上村里也无权强制收回。建议你先翻出当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承包方名字和家庭人口情况。如果村里已经明确说要收回,你可以先跟村集体沟通,指出这个做法违反法律,也可以向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反映,请求他们纠正。必要时,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承包合同、户口迁出记录、村里通知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总体上,不必太担心,国家政策是支持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