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合同范本 > 租赁合同 > 土地租赁合同

2024-05-07

出租人将租赁物抵押协议怎么写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关于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的制定方法,可以参考以下条例: 首先,明确列出双方当事人的必要信息,诸如他们的全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及便于联络的电话号码等等。 其次,明确表述借款的额定数字和还款期限的具体时间。 接下来,描述抵押房屋的详细资料以及借款费用的支付流程。 最后,注明房屋所有权凭证的管理问题应由抵押权人负责,并且应该确定相关税负的分担方式。 除此之外,还需要明确借款的利率标准。 如果抵押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本金和利息,那么抵押物将如何处置也是需要明确的内容。 另外,房屋抵押之后,抵押人对该房屋所拥有的限制性权益也需要进行说明。 此外,违约责任的划分以及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例如是通过仲裁还是诉讼)也需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2024-05-07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出租吗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本项权益的利用方式为租赁,然而,在租赁过程中存在诸多限制条件。 其具体实施需得到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民会议构成人员中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士或涵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认同。 在此明确指出,农民集体所属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严禁出让、转让或是出租用以非农产业的建设发展。 然若符合土地资源利用的整体格局,且在法定意义上取得了建设用地的企业,如果由于破产、兼并等各种可能导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了转变,则可例外执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友丛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槐衫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024-05-07

一份土地租聘合同签了50年合同有效吗受法律保护吗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您与他人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时长为五十年,然而其中超出二十年的部分并无法获得法律的充分保障。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的明确规定,租赁合同的必备内容通常应当包括租赁物的详细信息(如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及租金的具体支付期限与方式以及租赁物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条款。 同时,依据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二十年。 若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则超出部分的有效性将受限。 当租赁期限届满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续签租赁协议,但若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然超过二十年,亦属无效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24-05-07

村集体土地转建设用地需要注意什么

北海律师

北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耕地征收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应以被征收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来确定。 2、同理,对于耕地征收所造成的农民依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其具体数额是根据实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得出。 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是通过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耕地数量的方式来计算。 每一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根据被征收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来确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其最高额度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在耕地征收过程中,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用也需进行合理分配。 其中,青苗补偿标准主要针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其补偿金额为当季产值的三分之一。 对于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其补偿金额最高可达一季度产值。 至于粮食、油料以及蔬菜等青苗,若能够获得收获,将不给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应尽可能地进行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相应的移植费用; 如果无法进行移植且必须予以砍伐的话,则由用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至于已经成材的树木,则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无需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24-05-07

租车行需要什么手续

萍乡律师

萍乡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筹划租赁汽车业务时,您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相应所需手续: 首先,请确保已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工作; 其次,需提供公司注册地点相关房产证明以及房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外,必须提供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以便审核身份; 关于全体股东出资比例的分配问题,亦需做出明确说明,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何划分; 紧接着,公司运营范围的确定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最后,在成功取得营业执照后,仍需办理《道路运输证》等相关经营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2024-05-07

买房有房产证还有土地证吗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根据最新实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大类不动产物权都将纳入统一登记的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经拥有房产证的业主来说,他们并不需要额外办理土地使用证。 换句话说,只要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同时持有土地使用证或者房产证,那么就无需再另行申请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实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因此,持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的房子不需要申请不动产登记。

2024-05-07

村集体土地公有路能买卖吗违反土地管理法哪一条规定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众所周知,农村集体土地不得进行直接交易。 无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隶属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它们都严格禁止私下进行买卖。 特别在我们国家的农村范围内,考虑到农田地属性及其特殊地位与责任,在其管理及使用权上设置了较为严谨的规定。 若农用地欲转变为建设用地,须先通过相应的程序得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核准。 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2024-05-07

开发商土地抵押能出网签备案合同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 对土地实施抵押之楼盘,在理论上是有资格纳入网上签约系统的。 已经设定了抵押权的房产,同样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值得强调的是,尽管处于抵押状态下的房产仍然可以按照常规的买卖流程办理网络签署事宜,但在完成房产所有权的转让手续时,必须先解除抵押权,也就是需要偿还第三方债权人的债务之后,才可顺利完成过户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2024-05-07

土地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我国,各个省份、直辖市以及自治区所实行的律师费用收取标准皆有所差异。 当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际,通常会综合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是律师为承办该案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资源,即付出的精力成本与时间成本; 其次则是视案件的复杂性与难度而定,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律师需要耗费的工作强度; 再者,案件的标的额也是影响律师收费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外,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会对其收费产生影响; 最后,律师的专业素养与资历背景亦是决定其收费水平的关键因素。 除此之外,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亦应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2024-05-07

土地承包期内能调吗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作为承包者,当您成功获取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之后,您具有通过转包的方式将土地经营资格转移给另一方的权力,并且需要向发包方进行备案登记。 您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合法并且自愿的方式,如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途径,来实现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同时也需要向发包方进行备案登记。 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我们应该遵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必须要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强制或阻碍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其次,流转的行为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以及土地的农业用途,更不能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第三,流转的期限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第四,受让方必须具备农业经营能力或者相关资质; 最后,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应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对于您所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您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其次,您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各种农业生产活动; 再次,您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转包、互换、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流转; 最后,如果您的承包地被政府征用,您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此外,如果您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了荒地等农村土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的相关规定,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流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