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经典1
( )海运计字第 号
根据民法典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作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输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间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 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 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代 表 人: (签章)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 月 日订立
运输合同经典2
托运人(姓名)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货物名称)到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至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至__,停留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承运人:_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银行帐号:__银行帐号: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运输合同经典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运输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____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经典4
(1)约定标准。即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赔偿数额或计算方法的,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赔偿数额;运输合同经典5
托运人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搬运人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乙方事先出示汽车运输业营业执照,并到场估价,填妥搬运作业估价单。
第二条 搬运地址:
起运地址:_________ ;
迄运地址:_________ ;
乙方需依甲方的指示将承运货品搬运至指定位置。
第三条 搬运费:
1 、采包价方式收费,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 元。
2 、采车次方式收费,每车次人民币_________ 元,预估车次_________ 次,视实际运送车次数计算费用,但总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
3 、采车次方式收费的,乙方应按车辆的容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满载方式进行。
第四条
1 、乙方应依本合同所约定的计价方式收费,不得借故加价或要求任何附加费用。
2 、有电梯的房屋,如电梯非因乙方的过失而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时,除前条所约定的搬运费外,均依附件搬运作业估价单约定方式另行收费。
第五条 搬运费缴付方式:
签约时预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 元。余款人民币_________ 元,于搬迁作业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应签发收据给甲方。
第六条
1 、使用车辆及电梯运送货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规,由乙方负责。
2 、电梯的正常使用应由甲方事先确认。
第七条
1 、乙方对于因搬运过程所致甲方物品的毁损、灭失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运物的性质,或因甲方或其受雇人的过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2 、上述情形,甲方应于搬运完成后三日内告知乙方,如搬运物品有毁损灭失不易发现的,应于搬运完成后十日内,将其情事告知乙方。
3 、上述所定期限均扣除法定节假日。
第八条
1 、甲方提交乙方运送物品,若有现金、有价证券、珠宝、贵重金属、美术品、古董或其他贵重物品时,除甲方于托运时报明其性质及价值的以外,乙方对于其毁损或灭失,不负责任。但乙方有故意或过失的,不在此限。
2 、甲方委托搬运的物品应无违禁品及危险物品。
第九条
乙方因搬运对第三人所发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1 、甲方交付乙方搬运的物品,经甲方要求办理保险时,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2 、搬运期间,乙方人员餐饮差旅费、过桥费、通行费、油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1 、甲方如需变更搬运时间的,应于约定搬运日期前_________ 日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另行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 元的迟延费。但不得超过原估价总金额_________.
2 、甲方因故解约的,乙方可请求不超过原估价总金额_________ 的赔偿金。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于约定时间内将甲方委托搬运的物品送至甲方指定位置,乙方若未能于约定时间内办理或完成搬运作业时,应赔偿甲方不超过原估价总金额_________ 的赔偿金。
第十三条
搬运作业进行中,因刮风、下雨、路况等因素以致未能完成的,由甲乙双方另定时间继续完成。
第十四条
1 、搬运作业因乙方的事由未能于约定时间内完成的,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应赔偿甲方不超过原估价总金额_________ 的赔偿金。因甲方的事由致未能完成的,乙方可解除合同,按完成比例收取费用,并可请求不超过原估价总金额扣除按比例收取费用的余额_________ 的赔偿金。
2 、乙方依上述规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可请求乙方回复原状,其所需费用人民币_________ 元由甲方负担。但总金额不得超过原约定之搬运费。
第十五条 附件的搬运作业估价单为本合同之一部分。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并同搬运作业估价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依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托运人(盖章):_________ 搬运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经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车辆情况:_________________牌型车车身颜色: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整,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字之日交付,车辆因过户而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3、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乙方验收后同意购买,在车辆交付完成后,甲方不向乙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自本协议生效、车辆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交通违章及其它责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如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5、如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合同经典7
甲方:
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材料)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
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地址: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天,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单价、总方量
参照都江堰市政府办【20】160号文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标准的批复,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按车厢计方量。
建筑垃圾(材料)小于或等于1公里之内运费单价定为/3,每增加1公里运费单价递增元/3;本工程项目运输价格按6.3___2.3___1.5以下的车厢单价定为/车,6.6___2.4___1.5的车厢单价定为_____元/车。
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代表对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筑垃圾(材料)土方总量约为万3。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3)、运输距离。
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
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
双方以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作为预付款。
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材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
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都江堰市建筑垃圾(材料)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都江堰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等问题。
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经典8
委托方:________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__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建行支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公司 乙方签章:________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运输合同经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四、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五、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经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
2.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_天内集中于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4.装船时间:
甲文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5.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6.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7.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8.双方权利义务:
9.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计(),全船运费为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10.费用结算:
11.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2.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运输合同经典11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患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平安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爱好办本保险。 其次章保险责任 其次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患病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由 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患病不属 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在发生上述灾难、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挺直、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因受震惊、碰撞、挤压而造成破裂、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裂开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液体货物因受震惊、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患病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符合平安运输规定而患病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终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假如收货人未准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由 下列缘由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战斗或军事行动; 核大事或核爆炸; 保险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 包装不善; 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过失; 其他不属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根据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 平安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帮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需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货物假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刻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快速实行施救和爱护措施,防止或削减货物损失。
第九条被保险人假如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需供应下列有关单证: 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一般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抢救货物所支付的挺直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依据保险责任范围,快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天内赔付。
第十二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依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依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假如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 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挺直、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假如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商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帮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货物患病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患病损失的次日起,假如经过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 编号: 我处下列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险: 被保险人 标记或发票号码保险货物名称件数提单或通知单号次保险金额 运输工具(及转载工约 日启运赔款偿付 具)地点 运输路途自经到转载地点 要保险别:基本险附加险别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 投保单位签章 日 运简()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凭证 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被保险人:投保人: 货票号码货物名称数量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目的地 运输方式 本保险凭证承保基本险、综合险 联运(火车、汽车、船舶、飞机) 如遇出险,请凭本凭证及有关单证向当地保险公司联系。 保险公司 日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2)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患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平安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爱好办本保险。 其次章保险责任 其次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患病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 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患病不属 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难、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挺直、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惊、碰撞、挤压而造成破裂、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裂开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惊、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患病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平安运输规定而患病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终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假如收货人未准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由 下列缘由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斗或军事行动; 2核大事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 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根据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 平安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帮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需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货物假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刻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快速实行施救和爱护措施,防止或削减货物损失。
第九条被保险人假如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需供应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一般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抢救货物所支付的挺直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依据保险责任范围,快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二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依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依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假如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 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挺直、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假如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商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帮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货物患病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患病损失的次日起,假如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 编号:_ 我处下列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险: 被保险人 标记或发票号码 保险货物名称 件数 提单或通知单号次 保险金额 运输工具(及转载工具) 约 日启运 赔款偿付地点 运输路途 自 经到 转载地点 要保险别:基本险附加险别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 投保单位签章 日 运简()no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凭证 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被保险人:_投保人:_ 货票号码 货物名称 数量 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目的地 本保险凭证承保基本险、综合险 运 输 方 式 火车 船舶 备 注 联运(火车、汽车、船舶、飞机) 如遇出险,请凭本凭证及有关单证向当地保险公司联系。 _保险公司 _年_月_日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费率档次表 (元保险金额每千元) 直达运输 联运 水运 陆运 江河 沿海 火车 201吨以上船舶 200吨以下船舶 3001吨以上船舶 201吨3000吨船舶 200吨以下船舶 基本险 一类货物 省内 030 050 050 100 150 020 省外 060 080 080 150 250 040 综合险 二类货物 1 2 1 2 5 4 按第一种主要运输具确定费率并另加5 三类货物 3 4 3 4 7 2 四类货物 5 6 5 6 10 4 五类货物 7 8 7 8 12 6 六类货物 10 12 10 12 15 8 七类货物 12 14 12 14 18 16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患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平安防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其次章保险责任 其次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患病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 海啸、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 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患病不属 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难、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挺直、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惊、碰撞、挤压而造成破裂、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裂开使货物的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惊、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失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患病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平安运输规定而患病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终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假如收货人未准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由 下列缘由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斗或军事行动;
2.核大事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 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根据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 平安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帮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需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货物假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刻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快速实行施救和爱护措施,防止或削减货物损失。
第九条被保险人假如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需供应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一般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抢救货物所支付的挺直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报告后,应当依据保险责任范围,快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
第十二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依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依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假如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 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爱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挺直、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假如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商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帮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货物患病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患病损失的次日起,假如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_保险公司(盖章):_被保险人(签):_ 保险代理人(签):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4)
第一章总则 其次章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条依据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条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 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大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条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根据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方案产品,兼顾指导性方案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依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方案、铁路运输方案和铁路运输力量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全都看法,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其次章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方案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条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具体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记;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条托运人应当担当下列义务:
一、根据货物运输合同商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根据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依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平安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记,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供应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别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准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需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 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方法另行规定。 第条承运人应当担当以下义务:
一、根据货物运输合同商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洁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觉多收运输费用,准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条收货人应当担当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输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准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洁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条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假如发觉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方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 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方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条因自然灾难,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实行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别,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方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
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条货物运输合同必需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 特别缘由,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 下列状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 货物容许运输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其次次变更到站。 第条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条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 下列缘由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方案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转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商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 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方案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 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
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 下列缘由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行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 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至的违约金。
六、假如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有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至的罚款。 第条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 下列缘由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方案,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方案的支配,提出日要车方案;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 收货人的责任卸车拖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用法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方案;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方案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 下列缘由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觉,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记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觉的;
(四)由 押运人过错的。 第条由 托运人缘由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条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状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行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依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 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 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方案接车而少装时。 第条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运输合同经典12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天结算一次)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经典13
托运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须提前_______个小时将货运计划通知乙方,并如实告知乙方货物的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有关资料。
2、甲方须提供正确的收货单位资料(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3、甲方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注明货物品名,须包装合格。
4、甲方根据规定按约足额支付运输费用。
5、托运货时,应声明货物实际价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设施良好的运输车辆和优质的服务。
2、根据甲方的运输计划优先落实,确保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达甲方的目的地(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除外)。
3、乙方托运甲方货物到达甲方目的地后,有义务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指定收货人。
4、如有特殊原因延迟货物到达期限,乙方须如实向甲方报知详情,不得欺骗,隐瞒。
二、违约条款
甲方责任:
1、甲方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运费,如因甲方原因延误支付运费,每日按运费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交付滞纳金。
2、甲方如匿报货物品名、数量、规格和性质从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责任:
1、甲方托运或收到的货,经验货后如发现数量短缺及外包损坏、在装卸或运输途中造成破损而且是导致货物损坏、丢失的,乙方须按甲方销售额全额赔偿(需在5个工作日完成)。
2、乙方在符合法律和法规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负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合理损耗;
④包装内在缺陷,造成货物亏损;
⑤包装体外表面完好而内在装货物毁损或灭失;
⑥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其他处理;
⑦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3、如乙方所运货物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甲方收货处,应提前告知收货人,寻求谅解;如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延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承担逾时责任(每延迟一天扣______________元,以此类推)。
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发生,每次罚款______________元。
5、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同甲方客户争吵,如有发生,每次罚款______________元。(在不威胁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下)
6、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提供不低于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仓库卸放货物。
7、由于货物在仓库内乙方保管不善原因,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8、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多报立方数、吨数否则罚款______________元(以货物的实际体积计算)。
三、甲方知情权:
1、乙方应对甲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在甲方查询物流信息时,乙方不得对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不真实的信息,如果因为乙方提供的信息误导甲方或甲方客户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每次罚款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客户提供和乙方工作无关的信息。
3、甲方发运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乙方应及时将发运情况通知甲方。
四、拒付条款:
如乙方未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可拒付当票运费。
五、费用条款
1.计算方式:_________元/立方
2.以上价格包含送货上门的,为_______立方以上价格,_______立方以下另加送货费______________元。
3.每次运输交易,乙方都将为甲方全额保险。
4.运费按双方协定的长途运费(起点福建省XX公司,终点为甲方指定的省各地点),且需送货上门,并保证货物无损伤(甲方客户收到的货)
5、付款方式:乙方凭货运单以及客户签回的发货清单,于次月15日前同甲方对帐,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运输发票后、单据、对帐单到齐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所开发票货款。
6、备注(1);乙方必须提供客户签回的发货清单和装箱清单,若无客户签单,甲方有权拒付运费。
7、备注(2):货运时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间为,由甲方地点发出,5立方以上72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8、乙方承诺不因双方发生理赔、运费结算争议而擅自拖延货物时效或扣货情况的出现。
9、价格如有变动,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这段期间有权依旧履行本合同。若甲方15日后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按照新的价格履行合同;如果有异议不能在15日的期限达成新的协议,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有异议,交甲方总部的
当地人民法院仲裁,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七、补充协议(见附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暂定为______________年,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责任排除
不可抗拒因素:
1、自然灾害如地震、雪崩、断路、洪水、意外火灾等;
2、战争或军事行动;
3、核实验或核爆炸;
特殊情况:
1、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误如塞车、封路;
2、由于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和联系电话有错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经典1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甲方的______________汽车运输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运输任务的部分运量委托乙方负责完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将部分______________汽车运输业务委托给乙方。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量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至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计量
1、_____________________运量以到厂方计量为准。
2、运输距离以甲方测定为准。
第四条费用与支付
1、根据双方计算,确定运输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吨(含_______元/吨的管理费,不含其他费用)。
2、价格调整原则:根据市场油价变化,双方另行协商运输单价。
3、结算量=过磅净重量+扣矸量+扣水量,次月________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4、乙方根据审核合格后的运输费用结算表提供运输专用发票,甲方在接到上述结算依据后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运费。如遇甲方资金困难,双方协商解决。
5、在国家对运输行业治理超载期间,甲方对电煤运输费用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1按时下达运输计划给乙方。
1.2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1.3有权对运输车辆进行巡视、监控。
2、乙方:
2.1乙方服从甲方管理。
2.2乙方指定至少一名负责人配合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调度工作。
2.3负责自矿点装车后至甲方指定卸车点期间的一切事项(如环保、交通、沿途地方关系协调、安全管理等),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算运费、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运费,乙方有权要求由燃煤采购方扣除甲方______________款直接结算给乙方运费。
2.5乙方应加强运输管理,杜绝中途_____________________现象。
2.6因特殊情况改变运距,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并于次日向甲方提供运距改变申请,经甲方签字后生效,否则费用由乙方负责。
2.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运输路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行为而乙方未及时上报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如发现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现象,甲方不予结算违规车辆的运输费用,按照当年车次的采购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采购单价_进行考核,该车辆予以除名并报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任务(不可抗力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承担其运输任务,不可抗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
第七条争议解决
出现争议后,双方协商解决,在未解决之前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2、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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